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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民爆行业安全发展规划

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以下简称民爆行业)是推进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重要基础性行业。为推动民爆行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民爆行业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和形势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民爆行业着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具备了进一步推动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的良好基础。安全水平稳步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较好落实,安全监管效能明显增强。自动化、智能化装备广泛应用,本质安全水平显著提升。“十三五”期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2018年至2020年间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产业结构持续优化。生产企业(集团)数量由145家减少至76家,排名前10家企业生产总值占比由41%提升至49%。淘汰关闭生产场点28个,拆除生产线89条,压减包装型工业炸药许可产能39万吨,企业现场混装炸药产能占比达到30%,工业数码电子雷管全面升级换代取得阶段性成果,产能严重过剩矛盾有所缓解。创新能力明显增强。龙头骨干企业研发投入强度由1.9%提高至2.8%,在产品、工艺技术、生产装备等领域取得一批创新成果并成功转化。行业治理体系逐步健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出口审批实现“一网通办”,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市场秩序逐步规范。出台一批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制度,行业治理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发展形势

“十四五”时期,民爆行业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面临的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变化。

从经济发展形势看,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长期向好,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建设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持续推进,智能制造和数字技术赋能传统产业加快转型升级,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将为民爆行业发展提供广阔空间和多方面有利条件。同时,也存在民爆物品供给体系与国内需求还不适配,主要产品区域性、结构性过剩矛盾仍未根本解决,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尚未完全建立,智能制造和数字化基础薄弱等突出问题,民爆物品科研、生产、爆破服务“一体化”发展仍有较大空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任务仍然艰巨。

从安全发展形势看,安全发展贯穿国家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先进技术装备广泛应用带动本质安全水平日益提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监管执法、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安全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安全发展理念深入人心,民爆行业安全发展面临更高要求。同时,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基础还不牢固,在技术装备本质安全水平、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监测预警、安全监管、安全生产标准化等方面还存在短板,危险岗位操作人员仍有减少空间,距离“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要求还有差距。

面对新发展阶段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和发展环境深刻变化带来的新机遇新挑战,民爆行业必须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树立底线思维,积极应对挑战,攻坚克难,加快推动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思路及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切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深入推进智能制造,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民爆行业安全水平和发展质量同步提升,为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和建设需求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守住安全底线。把保护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保障公共安全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底线,着力提升民爆行业本质安全水平,持续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坚持问题牵引,不断深化改革。深化以推动重组整合、去产能、补短板为重点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重点的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破除制约民爆行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的结构性矛盾、政策性障碍,不断释放改革红利,持续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

坚持市场主导,加强政策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在投资决策、技术创新等方面的主体地位。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强战略规划引导,健全产业政策体系和标准体系,依法实施许可审批和安全监管,进一步健全推动民爆行业发展改革的体制机制。

坚持创新引领,促进融合发展。加强跨领域、跨学科合作创新,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民爆行业深度融合,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发挥龙头骨干企业示范引领作用,推动科研、生产、爆破服务“一体化”发展,推动产业链深度互联和协同响应,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三)发展目标

——安全水平再上新台阶。安全管理基础更加牢固,安全准入标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整体达到二级及以上,持续推进危险岗位机器人替代,初步建成“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支撑体系,本质安全水平显著提升,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力争不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创新能力得到新提升。技术创新机制进一步健全,企业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基础研究、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取得新进展,工艺及装备研发取得突破性成果,智能制造和数字技术与行业融合度有效提升,创新驱动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能力更加显著。

——结构调整取得新成效。产业集中度持续提高,企业数量进一步减少,形成3-5家具有较强行业带动力、国际竞争力的大型民爆一体化企业(集团)。产能布局更加合理,产品结构更加优化,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得到有效化解。

——发展质量达到新水平。产业链供应链更加稳固,一体化发展水平显著增强,中高端产品基本实现有效供给,区域发展更加平衡,从业人员收入水平稳步增长,行业高质量发展水平持续提升。

——治理效能得到新提高。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体系更加健全,“放管服”改革取得新进展,营商环境持续优化,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基本形成,安全监管效能和行业管理水平显著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提高安全发展水平

夯实企业安全基础。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实行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保障安全生产条件,推动企业(集团)安全管理水平一致化。健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严格执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完善应急工作预案,及时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急管理水平。依法依规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按照市场化原则,推动民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全覆盖。

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提高安全准入标准,严格行政许可审查,对于技术条件和经营规模不符合要求的,不再延续生产许可、安全生产许可、销售许可。加大技术研发力度,鼓励低爆炸感度民爆物品研发应用,提升民爆物品全生命周期本质安全水平。通过开展试点示范,推动实施民爆行业“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构建基于工业互联网的安全生产感知、监测、预警、处置和评估体系。

提升安全监管效能。完善安全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理清各级监管部门属地安全监管权责,健全安全监管制度、规则、标准和指南,逐级督促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规范执法程序、行为,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整体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增强基层安全监管力量,改善监管工作条件,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强化基层监管人员作风和监管能力建设,实现全国安全监管人员轮训全覆盖。创新和完善监管方式,提升监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二)增强创新驱动能力

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健全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民爆技术创新体系。制订《民爆基础科研重点方向指南》,明确技术创新主攻方向。采取“揭榜挂帅”等多种方式,引导和组织行业优势力量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发挥龙头骨干企业技术创新的引领和组织作用,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上下游企业协同联动,组建创新联合体,建设技术研发机构,构建产学研用协作新模式。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政策,对创新品种并拓展新应用和服务领域、压减危险岗位操作人员创新技术、装备首次应用的,给予激励政策支持。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建立产品和技术试验平台。优化科技成果转化方式,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加强重点技术攻关。注重原始创新,强化应用研究带动,推进共性基础技术研究。推动以工业机器人、仓储配送系统为重点的智能制造装备及在线实时监测和少(无)人化技术装备研发应用。支持关键数字技术与民爆行业融合应用技术装备研发。支持工业炸药原材料标准化、配方系列化及隧道井下小型现场混装工艺装备研发。推动高可靠性、高稳定性工业数码电子雷管及引火模块(电子控制模块和点火元件)研发。支持用于特殊用途的民爆新产品、新技术研发。开展退役火炸药在工业炸药制品中的应用研究。

激发人才创新活力。鼓励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开展民爆相关学科专业建设,支持民爆企业建设民爆人才实训基地和实习基地。发挥行业专家创新引领作用,加强行业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鼓励一线生产人员参与创新研发。鼓励企业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加强企业复合型管理人才队伍和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鼓励企业建立完善以人为本、市场化企业人才激励机制。

(三)深入推进智能制造

提升行业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推广智能制造装备、软件、标准和解决方案,推动机器人及智能成套装备在生产线上下料、设备巡检等环节的应用,进一步推进危险岗位机器人替代。探索5G通信与无线射频识别(RFID)等智能传感技术在生产、运输、储存过程控制环节的应用,实现原料制备、制药、装药、包装、装卸车、出入库等全流程数据采集与监控,应用先进控制与实时优化技术提高生产过程自动控制与管理水平。加快人工智能、数字孪生等新技术在设备故障自诊断与预测性维护、质量在线检测和安全动态监控预警等场景的应用。支持有条件、基础好的企业建设供应链协同平台和自动化、无人化智能仓库,实现民爆物品实时追溯、监控和智能配送,打造数据互联互通、信息可信交互、生产深度协同、资源灵活配置的供应链。鼓励相关企业对标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等国家标准,制定民爆行业智能制造实施路线图,开展智能场景、智能工房和智能场点试点示范,组织经验交流、行业推介活动,开展经验模式总结和复制推广。

加强智能制造支撑供给能力。探索建立民爆行业智能制造标准体系,与民爆产品、安全等标准优化协同,形成面向智能制造典型应用场景的标准群,在行业内开展应用试点。加强产学研用联合创新,推动先进工艺、信息技术与制造装备深入融合,带动民爆通用、专用智能制造装备加速研制和迭代升级。支持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与民爆企业加强供需互动、联合创新,推进工艺、装备、软件、网络的系统集成和深度融合,开发面向生产、销售全过程各环节以及民爆物品全生命周期安全管控等典型场景的解决方案。协同推进网络安全、信息安全和功能安全,加强商用密码在数字化智能化生产、仓储、运输体系中的应用,充分发挥基础保障作用。

(四)调整优化行业结构

推进重组整合。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市场化运作原则,结合化解过剩产能和优化产业布局,持续推动企业重组整合,支持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实施跨地区、跨所有制重组整合,支持民爆企业联优并强。对于龙头骨干企业及完成实质性重组整合、实施拆线撤点减证的企业给予政策支持,促进市场要素向优势企业集中。鼓励构建区域营销平台,优化销售场点布局,支持区域内销售企业重组整合,大幅压减销售企业许可数量,逐步淘汰安全水平低、安全投入保障不足的销售企业。严格执行安全、质量、环保等法律法规、标准和行业政策,引导长期亏损、安全条件差的企业有序退出。

调整产能布局。统筹考虑市场、安全、环境、政策等要素,优化民爆产能规划布局。除对重组整合、拆线撤点减证等给予支持政策外,原则上不新增产能过剩品种的民爆物品许可产能。鼓励各地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原则,引导企业(集团)按照市场需求,调整产能布局,使区域市场供需趋于平衡。

优化产品结构。严格执行工业雷管减量置换为工业数码电子雷管政策,全面推广工业数码电子雷管,除保留少量产能用于出口或其它经许可的特殊用途外,20226月底前停止生产、8月底前停止销售除工业数码电子雷管外的其它工业雷管。继续压减包装型工业炸药许可产能,稳步提升企业(集团)现场混装炸药许可产能占比。鼓励企业依据市场需求有序释放产能,引导过剩产能加快退出。

推动企业转型。积极推动科研、生产、爆破服务“一体化”,加快推广工业炸药现场混装作业方式,鼓励跨区域开展现场混装炸药合作,推动实现集约高效生产。鼓励发展模式、盈利模式创新,促进民爆企业由生产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支持现场混装乳化基质、工业数码电子雷管引火模块(电子控制模块和点火元件)等半成品集约化生产、远程配送。支持销售企业充分利用良好的仓储、运输、配送能力,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能力。支持各地区在确保有效安全监管基础上,探索跨区域联合发展政策措施。

(五)提升有效供给能力

加强质量管理。持续开展民爆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引导企业适应产品升级和产业转型,加快质量管理能力提升和质量体系升级,支持开发全生命周期业务连续性管理、供应链管理、追溯管理等质量管理工具,加强生产过程中原材料、半成品、工艺参数在线检测和质量控制,加快在线检测技术研究,提升质量管控能力。健全产品质量监管机制,制定质量抽检信息发布制度,完善产品抽检、质量考核等监管措施,持续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工作。加强行业协会、质量检测机构能力建设,鼓励开展质量诊断、质量评价、质量管理培训等活动,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加强标准和品牌建设。以国际先进质量标准为标杆,以推动现场混装工业炸药推广应用和提高工业数码电子雷管可靠性为重点,完善民爆行业标准体系,建立覆盖产品、技术工艺、装备、工程建设的标准群。围绕中高端产品、本质安全、绿色环保等方向,制定和修订一批新的产品标准。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制定更严格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主导制定优势产品工艺国际标准。引导企业强化品牌发展战略,打造知名品牌。鼓励行业协会及专业机构开展质量标杆和品牌评价活动,加大质量品牌培育宣传力度,提高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

加快推进协同发展。面向煤炭、金属矿山和非金属矿山、基础设施建设等需求,开展个性化定制,实施个性化服务,提高供给结构对需求结构适配性。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延伸上下游产业链,打造全产业链竞争优势。鼓励上下游企业以工业机器人、工业数码电子雷管芯片和起爆器、现场混装炸药生产制备系统等应用需求为重点,参与民爆产品、设备研发,加强与应用产业紧密衔接。

(六)推动绿色开放共享

加快实施绿色制造。以节能降耗、清洁生产、清洁能源利用等为重点,加快推进民爆行业绿色清洁转型。支持民爆产品、工艺技术、装备绿色化改造,鼓励低(无)污染起爆药、工业炸药及制品等产品和技术研发推广,加快在线质量检测技术、装备研发应用,减少工业炸药、雷管爆炸性破坏试验。严格落实节能环保法律法规政策,鼓励企业提升重点用能设备效能,开展污水资源化利用和节水工艺提升。鼓励企业减少产品包装数量,采用可降解绿色包装,采用环保技术做好固体废物和不合格品处理,鼓励生产设备制造企业对废旧设备、材料实行统一、专业集中回收处置。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使用可再生能源,推动余能利用,提高能源效率。

推动改革成果共享。支持民爆企业积极参与贫困地区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鼓励企业健全员工收入合理增长机制,使收入水平与安全风险相匹配。支持企业实施从业人员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加快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保护重组整合过程中职工和小股东合法权益,支持多渠道分流安置职工,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扩大国际交流合作。发挥比较优势,推动民爆企业加强国际合作。以“一带一路”沿线资源条件好、配套能力强、市场潜力大的国家为重点,以矿山、高铁、电力等企业“走出去”为牵引,支持优势企业到海外投资建设生产基地和开展“一体化”服务。鼓励国内民爆企业参与进出口贸易,与国际先进民爆企业和技术研发机构等开展联合研发或合资合作,积极拓展产业链高端环节国际合作,加强产业链互补,提升国际化运营能力。积极开展多边交流互鉴,及时了解国际民爆领域新理念和经验,加大中国良好举措和实践的对外宣介力度。

(七)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严肃惩处“四超”等严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行为。加强对安全设计、安全评价合规性审查核查力度,确保安全管理标准规范有效落实。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发挥社会和舆论监督作用,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和警示提醒。民爆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健全与公安、应急、交通、环保、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协同监管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推进行业诚信自律。加强信用建设和信用监管,建立民爆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和违法违规不良记录及“黑名单”制度,提高违法违规失信成本,形成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强化企业市场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在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加强自我监督、履行法定义务,推动企业开展标准自我声明和服务质量公开承诺制度,加强协商自律,引导着眼共同长远利益,避免低价无序恶性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秩序。

建设良好民爆文化。深入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抓好安全行为养成,营造浓厚的民爆行业安全文化氛围。加强民爆企业党的建设,支持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安全管理深度融合,鼓励非国有企业加强党组织建设,发挥好党建引领作用。加强民爆行业文化品牌建设,支持发展民爆文化遗迹、展示展览等新业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资源,发挥新型媒体优势,形成并扩大民爆行业文化社会影响。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行业治理基础

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行业管理和监管法规标准体系,推动修订《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等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加强法规和标准的宣贯、培训。通过严格许可把关等措施,确保提高准入门槛、淘汰落后产能及助推重组整合等政策落实。加强行业政策研究,健全重大政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保持政策稳定性、连续性。加强统计监测体系建设,及时向社会发布行业发展信息。支持企业、科研院所建立民爆物品研究机构,为行业主管部门宏观管理和企业经营决策提供支撑。

(二)加大财税金融支持

加大金融机构对民爆行业支持力度,支持创新发展和薄弱环节攻关突破、安全技术改造、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提升。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成果,推动民爆产品出口退税支持,推动落实对中小企业税收减免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符合条件的民爆企业利用主板、创业板、新三板、区域股权市场、债券市场等多层次资本市场做大做强。

(三)发挥社会组织作用

发挥行业协会、科研设计、安全评价、检验检测等社会组织联系政府、服务企业作用,支持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行业法规政策制定,在信息发布、技术服务、宣传推广、行业自律等方面起到积极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协会深化改革,完善内部治理,发挥民爆行业专家咨询委员会和标准技术委员会作用,加强对行业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加强预警预测信息服务,及时反映企业诉求,反馈政策落实情况,增强服务行业发展能力。

(四)做好规划统筹协调

完善规划统筹协调机制,做好与相关规划实施的衔接,强化规划引导约束作用。建立规划实施监测和动态评估机制,强化实施情况跟踪分析,做好评估和调整,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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